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专项方案》的通知

县级相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专项方案》印发你们,请各乡镇、各部门(单位)遵照执行,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请各牵头单位及协办部门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县政府办,联系人:刘志英,联系电话:13558591108。

 

  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4日

 

  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专项方案

  县政府办公室

  按照《关于转发<2017年度正风肃纪专项整治考核细则>的通知》(理纪发〔2017〕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专项方案。

  一、目标任务

  重点解决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大力提倡公平、公正、公开办事原则,严肃查出办事不力、优亲厚友、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吃拿卡要,以及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民物资和资金等问题,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提高群众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度,提高群众对党员干部的认可度。

  二、责任分工

  本项专项整治工作牵头领导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玉峰,牵头单位为县政府办公室,整治时限为2017年12月。

  (一) 认真实施十项民生工程及19件民生实事

  牵头领导:杨玉峰

  主办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责 任 人:朱继兵

  协办单位:县委农工办、县发改经信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扶贫移民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环保林业局、县交通局、县农牧水务局、县文体广新局、县卫计局、团县委、县总工会、县残联、县粮食局

  (二)切实解决征地拆迁中侵占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牵头领导:杨玉峰

  主办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责 任 人:朱继兵

  协办单位:县监察局、县发改经信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扶贫移民局、县农牧水务局、县信访局、县司法局、县旅游局

  (三)严格低保政策落实和审核把关

  牵头领导:林冬晓

  主办单位:县民政局

  责 任 人:杨长青

  协办单位:县监察局、县公安局

  (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牵头领导:马治国

  主办单位:县安监局

  责 任 人:孙卫江

  协办单位:县监察局、县公安局、县环保林业局、县交通局、县工质食药监局、县公路分局、消防大队

  (五)扎实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整治

  牵头领导:熊 伟

  主办单位:县环保林业局

  责 任 人:恩波头

  协办单位:县监察局、县国土局、县环保林业局、县公安局、县农牧水务局

  (六)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

  牵头领导:王世伟

  主办单位:县监察局

  责 任 人:兰泽友

  协办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农工办、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环保林业局、县农牧水务局、县法制办、县扶贫移民局、县工质食药监局、县交通运输局

  (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加强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解读

  牵头领导:林冬晓

  主办单位:县政府信息公开办

  责 任 人:姒 伟

  协办单位:县法院、县委农工办、县发改经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环保林业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牧水务局、县文体广新局、县卫计局、县审计局、县安监局、县工质食药监局、县扶贫移民局、县法制办、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务服务中心。

  三、工作措施

  (一)认真实施十项民生工程和办好19件民生实事

  1.细化制定年度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直接相关、直接感受、直接受益的重点问题。

  2.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统一组织与分散联动相结合等方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统筹组织民生工程综合督查,原则上每半年开展1次,并按照要求和民生项目进展情况,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3.定期通报民生项目进展情况,前三季度按季通报,第四季度起按月通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4.建立人大政协巡视、监察审计检查、部门监督检查等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切实解决汶马高速公路改造、水电开发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中可能遗留的征地拆迁方面的群众利益问题。

  1、严格执行重大项目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征地拆迁政策法规宣传和执行,坚决防止汶马高速公路、古尔沟温泉小镇等重大项目建设中出现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2、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统一组织与分散联动相结合等方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由县委

  县政府督查室统筹组织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综合督查,原则上每半年开展1次,并按照要求和项目进展情况,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3、定期通报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前三季度按季通报,第四季度起按月通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4、建立人大政协巡视、监察审计检查、部门监督检查等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三)严格低保享受人员条件审核,加强现有低保人员动态管理,健全低保政策享受和退出管理机制,坚持低保政策落实公平、公正、公开,严肃查处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现象。

  (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1、突出道路交通、食品药品、消防、护林防火等重点领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操作流程。

  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时整改落实查处的各类专项问题。

  (五)扎实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整治

  1、坚持发展生态经济目标不动摇,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

  2、建立健全水环境污染、大气环境污染、水土流失、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3、扎实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违法行为。

  (六)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

  1.及时发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相关部门设立并公布举报和投诉电话,及时受理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对影响惠民政策落实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良行为,坚决及时地予以制止和纠正,对违纪违法的,严肃查处。

  2.加大基层办案力度。健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机制,从严查处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分配、社保医保低保办理、安全生产、医疗卫生、教育发展、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救灾救济扶贫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以权谋私、与民争利,吃拿卡要,以及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民物资和资金等问题。

  3.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督促适时公开曝光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加强公职人员警示教育,督促发案单位及其行业系统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健全制度。

  (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加强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解读

  1.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等政府信息都必须公开,切实加强行业指导,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公开实效。

  2.大力推行行政决策公开。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公布意见采纳情况。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提高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3.加强涉及群众利益重大政策解读。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政策出台后,组织相关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和评论员队伍进行精准解读。加强政策救助,创新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切实满足特殊人群的政策信息需求。

  4.切实做好民生领域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必须做到依法依规,有问必复。妥善处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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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杨汝渊责编:朱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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